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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甘肃中心.是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
其 人 员 组 成 如 下:
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主任: 闫冰
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 陈晏
中国书画鉴定管甘肃中心主任:王书常
副主任: 王学卫 李秀华 习尚信 张武兴 刘强. 汪灵芝
秘书长: 张武兴(兼)
副秘书长: 鲁亚兰 李建忠 郑成功 张光荣 韦晓
宣传部长: 海万林 王龙。
大连创作中心主任: 李建忠
中 国 书 画 鉴 定 管 理 中 心 甘 肃 中 心 艺 术 委 员 会
人 员 名 单
于忠正: 省书协总顾问,原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丝绸之路协会会长。
陈 强: 省 政 协 常 委 副 秘 书 长
李继彬: 省丝绸之路协会常务副会长,兰州市政协副主席
翟万益: 中 书 协 理 事,省 书 协 主 席。
秦理斌: 省书协副主席,兰大艺术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
马国俊: 省 画 院 院 长。
曹昌光: 中 美 协 会 员。
陈永革: 兰 州 市 书 协 主 席。
李秀峰: 甘肃国画院院长。中 美 协 会 员。
邵亚新: 中 书 协 会 员。
张兴武: 中国金融书协会员武兴书画院院长。
廖国柱: 西北师大美院教授.
黃问芝: 书画家。
扬晓钧: 鉴定大师。
郑成功: 中美协会员,甘书协理事.
张光荣 : 省书协会员中国书画研究院书法家。北京玄装书画院副院长。
( 其 它 人 员 待 定 )
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甘肃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属国家文化旅游部中国国际文化交流总公司。甘肃中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艺术规律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突出时代主旋律,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逐步形成以甘肃文化为特色的地域文化集体。
第三条 中心为非经营性文化活动的公益组织,是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是为甘肃书画事业发展的服务机构。旨在组织本地高水平的书画家走向全国,推动甘肃书画文化事业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甘肃中心为省内外及全国有一定艺术成就的书画家组成,是书画研究和学术研究单位,实行中心主任领导下的集体分工负责制。
第五条 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甘肃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艺委会主任、艺委会副主任组成中心办公会,商议、审定、决策中心内重大事务。审议并决定由中心办公会提供的各项重要提案和建议。
第六条 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甘肃中心的一切财物有专人管理,未经主任审签不得以任何理由支付。
第七条 秘书处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来去稿件的处理,接收加入中心的人员的资料和档案管理等。
第八条 中心艺术委员会负责作品的创作、评审、学术研究、艺术评论。提出研讨命题,组织召开研讨会、解决理论困惑,提高创作水平。
第九条 中心组织联络部负责对外联络、宣传、展出、艺术交流、市场运作,寻求企业支持和赞助。协调与沟通各方面的关系及本中心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的机构设置:
1、艺术顾问、学术顾问、顾问、名誉主任、经特聘产生;2中心办公会;3、艺术委员会;4、秘书处;5办公室;6、组织联络部。
第三章:任务
第一十条 不定期组织中心画家深入生活,走进大自然,并举办各种形式的书画展览和学术研讨活动。发现书画人才,树立力作精品意识,抓创作、搞创新,努力推出优秀作者和优秀作品。鼓励书画家参大赛获大奖,争创全国名家。
第一十二条 凡入本中心的书画家及兼职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中心的各项艺术活动,完成本中心委托的任务,积极缴纳会费,本中心对有特殊贡献的,将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本中心章程,或损害本中心声誉的,将予以严肃的批评处罚。两年内不参加本中心活动的,将视为自动退会。
第一十三条 进入本中心的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与中心规定相违背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第一十四条 不定期召开书画家座谈会和笔会,开展书画理论的研究和学习,来提高书画家的创作水平和审美能力。
第一十五条 寻求与艺术拍卖行的合作,开展一些高、中、低档的书画拍卖活动,进行艺术交流展、巡展、办学、出版等服务。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一十六条 凡本中心的书画家对本中心的各项工作有批评权、建议权。对本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有优先知情权、参与权、资料获取权和优先宣传权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一十七条 本中心的书画家有维护本中心名誉和利益的义务,执行本中心决议的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义务,应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应按时完成本中心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章:经费
第一十八条 经费来源:
1、政府部门补贴。2、捐助的书画作品和书画家交流创收的提成。3、社会捐赠。4、全部款项除办公经费外全部用做公益事业。5、积极为地方政府的各项公益事业提供服务。
第六章:附则
第一十九条 欢迎各界人士、尤其是经济界人士对中心的发展给予大力的支持和赞助,推动我省书画事业的发扬光大。
第二十条 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本中心的发展情况,可适时召开有关领导参加的会议,修改补充本章程。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归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甘肃中心。
中国书画鉴定管理中心甘肃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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